青海加强“三农”领域公益司法保护

本报西宁4月13日电(记者贾丰丰)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共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深化行政执法与公益司法协同配合、协作沟通,加大“三农”领域公益司法保护力度,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司法保障。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将加大对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公益损害问题的办案力度,提升乡村宜居水平;同时围绕加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力度、着力解决耕地资源保护等领域的公益损害问题,加强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优化公益司法保护方法路径,提高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精准度。

此外,青海各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主管部门将与检察机关建立线索双向移送、证据收集及日常沟通联系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涉农涉牧和乡村振兴领域行政执法信息及检察监督信息资源共享。

《人民日报》(2022年04月14日11版)

(责编:胡永秋、杨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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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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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