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强化善意文明执行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本报讯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规范公正执行水平,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将善意文明理念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充分体现保护权利、减少损害的制度目的。执行过程中,要合理选择执行财产,严禁明显超标的查控,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做到查控财产物尽其用。在办理保全、执行案件过程中,要高度重视企业生存发展的正常需求,积极适用“滚动解封”方式,以保促调、滚动解封、分期兑现,防止大额查控对中小微企业资金链的冲击。对于决定纳入失信名单或者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灵活适用惩戒措施,视情给予其1至3个月的宽限期。

《通知》还明确要求,各法院在依法采取执行措施的同时,要用好执行和解和破产重整等制度,对仍有发展潜力、存在救治可能的企业,可以通过和解分期履行、兼并重组、引入第三方资金等方式盘活企业资产,对具有营运价值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解决债务危机,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刘洋胡雅茹陈珏吟)

(责编:薄晨棣、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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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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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