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肖志华决定逮捕

4月22日,记者从江西省检察院获悉: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原副书记肖志华(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肖志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总台记者熊方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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