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和青海建立川青异地消费维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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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成都3月25日电(记者董小红)记者25日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获悉,为了主动搭建异地化解消费纠纷的桥梁和渠道,四川和青海已经建立了川青异地消费维权机制,有利于共同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据了解,近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与青海省消费者协会根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川青异地消费维权机制的通知》。

记者了解到,川青异地消费维权机制将主动结合两地消费特点和维权难点,及时处理好消费纠纷。在及时移转异地消费投诉方面,两地消费者在四川、青海区域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其居住地投诉。

据悉,下一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将和青海省消费者协会加大合作力度,细化异地消费维权督导措施,及时关注异地消费维权机制落实情况,共同打造更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更便利畅通的维权渠道。

编辑:汪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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