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老街区、老厂区、老建筑历史和工业文化资源 严防大拆大建 山东推动城市片区综合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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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4日讯8月4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关于推动城市片区综合更新改造的若干措施》。闪电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若干措施》总结地方经验做法,立足更新片区资源统筹、系统配套、一体打造,从科学谋划论证、明确实施路径、严格项目管理、强化用地保障、拓宽资金渠道、开展试点示范等6个方面提出了20条推进措施。

《若干措施》规定,开展城市体检、编制更新专项规划、加强调查评估,精准查找城市在开发强度、住有所居、公共服务、安全韧性等方面的问题原因。对涉及老街区、老厂区、老建筑的城市更新项目开展历史和工业文化资源调查,有效识别更新资源和价值,严防大拆大建。通过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明确城市更新任务目标、更新范围、重点内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增强更新项目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

片区综合更新改造所需资金量大、实施周期长、涉及主体多,需要在政府主导下,选择有实力、有诚信的企业作为实施主体,同时发挥策划、融资、建设、运营等各类企业优势专长,形成合力。编制实施方案过程中应充分征求相关部门以及专家、相关利益主体和群众的意见,按程序批准实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根据片区资源条件,分类采用TOD(公共交通引导)、EOD(生态环境引导)、SOD(社会服务引导)等多种引导方式,加强产业导入,引入工业旅游、城市漫游、餐饮民宿、文化创意、社区养老、培训健身、“互联网+”等新业态、新场景,一体化开发和更新改造,增强项目可持续运营能力。

按照项目化推进的思路,省、市、县(区)分级编制城市更新项目年度计划,入库项目享受城市更新支持政策,实施动态管理。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针对更新项目特点,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市政公用单位提出项目策划意见和规划建设条件,优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落地。同时,建立完善物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参与、规划设计专业人员指导制度,强化更新项目策划、实施、运营等全过程管理,对阶段成效进行评估,及时纠偏纠错。

开展城市更新往往涉及对原有用地性质、规划等方面的调整、优化,在严格执行用地政策、规划管理的同时,设置了零星建设土地与周边用地统一规划建设、“带方案供应”、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支持性制度,并规定详细规划中容积率、用地性质、建筑高度等可以适当调整的情况。充分尊重现有情况实际,设置了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格局风貌、街巷肌理、绿地率、建筑密度和消防安全水平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片区综合更新改造包括房屋改造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较多内容,不同类型项目盈利水平差异较大,道路、排水、绿化等基础设施属于纯公益项目,需要搞好项目收益成本平衡,统筹资源进行“肥瘦搭配”,通过市场化运作、财政资金引导、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提出鼓励产权人出资自主更新、资产证券化(ABS)、投资人+EPC、发行债券、金融机构和基金支持等多种融资渠道。

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部署,在城市和片区两个层面试点,探索创新与山东城市特点相适应的城市更新工作制度、实施模式、支持政策、技术方法和管理措施,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在项目建设中增强精品意识,坚持高水平高标准,选树一批在统筹谋划、设计创新、技术研发、资金筹集、规范管理、长效运行等方面示范性强、效果突出的城市更新项目,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更新项目实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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