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通过联合审查的增设电梯已达78台 投入运行近40台

你所在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了吗?记者6月21日获悉,经市住建局召集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消防、城管等部门现场表决和建议,本周又有30台增设电梯通过联合审查可按手续开工建设。这是我市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以来联合审查量最多的一次,目前我市通过联合审查的增设电梯已达78台,投入运行近40台。

多数电梯按新修订办法表决

这30台电梯集中在镜湖区和弋江区。其中镜湖区共23台,分别位于渡春花园、新安花园、兴安花苑、锦天花苑、富春园、建工新村、金苑小区、滨江翠竹园、康怡家园、泰华小区、天置山庄、云龙阳光地带、景江东方等小区;弋江区有7台,分别位于沐春园、森海都市花园、奥韵康城、弋江小区、新时代商业街等小区。这其中多数小区有单元已经顺利加装电梯投入使用,“上上下下”的顺利让周边其他单元居民特别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很是羡慕,纷纷“取经”申请,希望早日告别“下楼难”。

今年1月底新修订发布的《芜湖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取消“征得全体业主同意”,进一步放宽增设电梯条件,更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满足对出行方便和美好生活的需求。记者了解到,30台电梯中有22台按新修订《办法》中“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但是意向及初步方案征求了所在单元全体业主意见、保证知情权,已表决的业主都签字表示“同意”。为避免日后产生矛盾,芜湖市住建局特意再三通过社区了解、确定未表决业主达成共识不会影响后期施工,并要求街道社区负责对居民进行积极引导,就居民协商过程中的矛盾给予调处,切实解决居民利益诉求不一致的问题。

这些提醒请知晓

虽然增设电梯政策“门槛”降低了,但是对审批流程、质量安全、市场环境的监管并没有放松,在审批时就有电梯方案进行了调整。据市住建局房产综合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场勘查时,该局就发现有电梯影响了停车位需对停车位进行改造等。对此,市住建局特别提醒,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保证建筑结构安全,并满足城乡规划、消防安全等要求,应当尽量减少对相邻业主通风、采光、通行等不利影响;设计电梯时尽量预留通往2楼的井道,这样日后2楼住户想使用也可安装连廊,满足适老化需求;广大业主在选择电梯公司时千万不要一味追求低价,尽量选择大品牌、信誉度高的电梯公司,以免后期出现质量问题、维保困扰等。

温馨提示,我市鼓励和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对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给予20万元的财政资金补贴。涉及管线改造的,另增加不高于5万元补助资金。根据5月12日我市《关于住房公积金进一步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如果申请人家庭(含本人及配偶,下同)在我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贴息贷款),申请人家庭名下住宅加装电梯,可申请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人本人父母名下住宅加装电梯,且父母均未缴存住房公积金,可申请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按实际自付费用计算,不超过应由本户承担的加装电梯建设费用。(芮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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