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依法推进消费领域民事公益诉讼工作

7月20日上午,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就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工作联动以及关于案件信息通报、案件办理协助、鉴定机构推荐等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对接,切实维护消费领域不特定消费者权益,依法推进消费领域民事公益诉讼工作。

据了解,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消保委等适格主体对经营者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可以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座谈中,亳州市消保委和市检察院就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未成年人保护、假冒注册商标侵权等案件线索进行探讨,共同研究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可行及有关诉讼注意事项。

下一步,亳州市消保委将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作,深挖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线索,协助办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力争在诉讼请求和社会效益上有一定突破,积极推动消费维权协同共治,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发挥更大作用。(记者 赵琳琳 通讯员 孙乐增)

关键词: 消费领域民事公益诉讼 消费者权益 未成年人保护 消费潜力